辽宁朝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1-12-08 1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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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朝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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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辽教院发〔2021〕75号)有关规定,现将朝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于2021年12月9日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网上报名须知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7:00。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范围

  1.朝阳市户籍的考生;

  2.持有朝阳市居住证的考生;

  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在校最后一学年的在校生(报名前应根据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就近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三)注意事项

  符合报名条件和范围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1.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朝阳市开设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场。

  3.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四)确认环节

  本次面试确认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信息。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4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95号)规定,按时缴费。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5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3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2022年1月8日至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四、面试内容、形式、程序及面试科目

  详见《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附件1)。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均可),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考生需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朝阳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考生须自行下载《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疫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生要认真阅读《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面试当天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试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和《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持当日更新的“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或“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同时,请考生及时关注朝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市教育局将按照朝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发布朝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公告。

  联系电话:0421-2856600

  请点击下载:

附件2 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1 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pdf

  来源:http://jyj.chaoyang.gov.cn/html/CYJYJ/202112/0163886021465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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