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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复核汇总

2024-03-11 来源: 库课网校

2024下教师资格21天通关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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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成绩4月12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

  1.北京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公告栏通知。网址:https://www.bjeea.cn。

  2.天津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考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3.河北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b202306bs),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11月22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4.内蒙古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辽宁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6.吉林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受理。

  7.黑龙江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ljntce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11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8.上海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8日(星期三)至11月21日(星期二)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9.浙江

  在浙江省参加此次笔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笔试所在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

  10.安徽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1.福建

  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12.江西

  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13.山东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提出复核申请。

  14.河南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有关通知在成绩公布前(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15.湖北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16.湖南

  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方式请考生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公众号)当次考试的成绩复核公告。

  17.广东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18.广西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

  19.海南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省考试局提出复核申请。

  20.重庆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21.四川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武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公告。

  22.贵州

  考生在4月12日10:00-4月19日16:00期间点击成绩复核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gz202304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考生可在成功提交复核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若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浏览器后重试)。

  23.云南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到考区所属招生考试机构,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

  24.西藏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结果有异议,可于4月12日至19日点击链接 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JaJl/?is=qrcode&has_authorize=1&sid=lG2TASmEFDyJ03rU6549dc34#adForward 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5.陕西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

  26.甘肃

  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27.青海

  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28.新疆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自治区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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