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录取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
2.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投档至我院。
3.在总成绩达到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4.如有计划缺额,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征集志愿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
培养方式
经过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我院,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学习。
待遇
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专升本学生毕业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考生须知
1、招生专业、计划最终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由于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