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3-28 1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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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课网校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843

  第六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体制、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制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十二条 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投档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2022年8月底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作清退处理,并负责做好善后工作。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或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2700

  咨询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学校网址:http://www.wfu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wfust.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