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2022年专升本投档录取规则

2022-05-24 09: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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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课网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要求进行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我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

  1.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2.对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我校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

  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我校免试招生计划,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按照分专业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位次排序原则如下: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考查成绩、服役期间表现成绩、专科阶段在校表现成绩。

  如该专业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规定执行。

  学校将按新生录取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录取工作结束后,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的录取结果及时通过济宁学院招生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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