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2022年专升本有奖学金吗

2022-08-11 14: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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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课网校

  我校实行“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要形式,奖、贷、助、补、缓、免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政策。

  (一)奖

  指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包括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另设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活动、比赛中获得奖项,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的学生。

  2.国家奖学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均特别突出的学生;获奖比例依据当年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比例确定,每生每年8000元。

  3.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的学生;获奖比例依据当年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比例确定,每生每年5000元。

  (2)河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获奖比例名额依据当年河北省教育厅下达数为准。基本申请条件为: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民族为非汉族;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贷

  1.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到生源户籍所在地指定银行申请(咨询当地教育局咨询管理中心)。河北省生源登陆http://syd.hee.gov.cn/(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注册、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市(县)级民政部门盖章,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当地指定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2.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河北省统一安排正在积极申请省开发银行贷款,目前尚不能办理。

  (三) 助

  即勤工助学。我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寻求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 补

  国家助学金补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校评定、审核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人均3300元。

  (五) 缓

  即“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确实不能按期交齐学费的学生,入学时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所在院(系部)进行严格审核,按程序申请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 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7]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冀教财[2017]23号】文件精神,凡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河北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持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在所就读院(系部)登记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即:扶贫手册复印件、《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在学校就读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国家助学金资助。

  (七) 其他

  我校还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2022级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邢台学院香港慈辉助学基金”、“校园无息救急贷”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上级资助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详情可拨打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热线:0319-36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