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资助有关政策节选
一、 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校内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每学期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定,获奖比例约为25%;另设有校长奖学金。
二、国家奖助学金
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坚持标准,评选、推荐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坚持标准,评选、推荐资助和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校执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坚持标准,评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社会资助
学校已设立苏州建工奖学金、同济建设奖学金、讯飞智元奖学金、新时代奖学金、孺子牛奖学金、晶宫绿建奖学金、通海励志奖学金、联通奖学金、长江教育奖学金、通源奖学金、观韬奖学金、欣欣奖学金、安徽四建奖学金、造价筑梦奖学金、各地校友会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
安徽省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安徽籍新生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者,可咨询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教育局),请入学报到前办理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其他省市新生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请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安徽建筑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银行账号:3400148860805300491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
五、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激励更多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报酬。
六特殊困难补助
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发生造成意外困难,而又未享受奖、助、贷等资助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组织认定,学校可根据困难程度发放一定困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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