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体育学院专升本录取规则

2022-11-23 14: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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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课网校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参加天津市2023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和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体育教育专业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素质测试两项(每项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其中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再按照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康复专业按照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文科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理科类专业依次参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

  3.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4.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5.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6.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7.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