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专升本拟录取新生须知

2023-06-06 0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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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课网校

  1、根据《浙江省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院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2、被我院专升本拟录取的学生,如果是学生党员,均应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由原所在党组织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中办理网上转接手续,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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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我院专升本拟录取的学生,如果是学生团员,均应按照团员管理的规定,由原所在团组织在智慧团建中办理网上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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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学生个人档案可由生源所在学校通过EMS形式直接寄送我院(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综合档案室(行政楼A506) 0573-87571118)

  5、为方便师生沟通联系,各二级学院建立了相关QQ群,群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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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QQ群是各二级学院提供并经学院学工部、招就处审核确认的唯一群号。如有相关事宜,欢迎进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