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

2023-07-19 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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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课网校

       国标代码:10824,河南省招生代码:6261。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代码为准。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简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学院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列入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秉承“创新、质量、开放、融合、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全面提升、追求卓越、跨越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内涵建设为中心,实施目标导向的人才培养战略。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经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试后,成绩合格者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招生对象

  已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各类考生。

  第三章 培养形式

  第四条 培养形式

  培养形式:全日制。软件技术专业学制2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招生省份:河南、海南、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各地投放计划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确定,无预留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学院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

  第六条 招生批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采用考生所在地招办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所在地招办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3.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所在省市有统一的投档规则,则按照统一规则投档,若所在省市没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按照总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100*50%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