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要求,经审核,现将我校获得高校推荐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5日-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电话:0537-3196209,邮箱:jnxyzjc@163.com)。
济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1年2月5日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要求,经审核,现将我校获得高校推荐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5日-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电话:0537-3196209,邮箱:jnxyzjc@163.com)。
济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