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4-03-06 1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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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课网校

  一、总 则

  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和《关于做好江西省 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4〕1 号)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二、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3440(国标代码),8313(江西省代码)。

  3.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民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组织机构

  1.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2.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落实相关招生工作。

  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宣传和录取相关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综合考查相关工作。

  4.学校督导专员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会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同时主动接受江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1.已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专升本报名系统报名且审核通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面试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4年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五、免试申请、综合测试和录取办法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8日。

  2.申请方式:登录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申请,按要求填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专科毕业院校、专科毕业专业、报考专业、在校期间成绩(专科毕业成绩单)、服役期间的表现(服役自评,服役期间荣誉、奖励)、身份证照片、退伍证明照片等相关信息(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二)校内考查

  1.校内考查时间:2024年3月11日。

  2.校内考查地点:九龙湖校区。

  3.校内考查方式:面试 。

  4.校内考查满分100分,在校期间成绩及服役期间表现情况满分100分,各占50%,综合满分100分。

  (三)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学校的梯度志愿顺序按综合评价成绩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按校内考查、在校期间成绩及服役期间表现顺序择优录取,直至满额,同分考生一并录取。

  2.学校专业计划录取未满情况下,学校将公布缺额计划并参与征集计划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对象为已经取得学校综合评价合格者。征集计划录取按综合评价成绩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按校内考查、在校期间成绩及服役期间表现顺序择优录取。

  3.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4.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考生在参加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5.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jy.nncat.edu.cn/)查询。

  6.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六、收费及资助政策

  (一)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二)学校建立了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学习;同时设有各级各类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在校学期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个人和企业奖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还给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三)专升本本科新生同样享受学校奖助学金等政策。

  七、入学复查

  (一)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7587805、87587806、87365800

  纪检电话:0791-87365807

  纪检邮箱:nysjjyx@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ncat.edu.cn

  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明月山大道1599号(九龙湖校区)、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新区学府大道1号(赣新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