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免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2024-03-21 1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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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课网校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2024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考查及报名办法

  (一)考查办法

  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我校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制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方案,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二)报名办法

  1.预报名时间。

  预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为2024年1月之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不接受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19日18:00;第二时段为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不接受其他时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09:00-12日18:00。

  在相应预报名时段,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预报名,获得预报名号。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网上完成学籍学历初审。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初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可重新补充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或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普通专升本(不免试、不单列计划,下同),每位考生最多可以重新提交审核3次,并须在相应时段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

  2.预报名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方式与普通专升本其他考生一致,详细请查看《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3〕49号)(下称《工作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退出现役证;

  (4)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6)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3.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并派发正式考生号;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部分还未取得退出现役证的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先凭介绍信、退役证明等部队出具的相关材料到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接收,再凭介绍信或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参加第二时段报名。在录取前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及时上传报名系统;录取后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在入学后交录取院校核验。

  4.职教师资职业技能证书审核。

  有意愿报考我校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含2024年3月份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考生)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应的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要求具体请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职业技能证书审核指引》,并于2024年3月19日-23日16:00(截止时间,并以系统收到时间为准)前将职业技能证书上传到我校报名系统(网址:https://bkzs.gpnu.edu.cn/student/login)。

  备注:报名前请先注册。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缴费成功后可下载准考证参加我校退役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考试。

  (三)注意事项

  1.第一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由于第二时段报名时,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已经结束,参加第二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兼报普通专升本。

  2.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3.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四)综合考查

  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20日-3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我校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我校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五)缴费

  报名考生(含2024年3月份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考生)需缴报考费40元/科。请各位考生关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务处”公众号—点击“学生缴费”—点击“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后六位)—进入“其他缴费”缴交报考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29日(每天08:00-18:00)。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我校退役士兵综合考查考试的,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招生专业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免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注:

  1.报考我校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应的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要求具体请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职业技能证书审核指引》,并于2024年3月23日16:00(截止时间,并以系统收到时间为准)前将职业技能证书上传到我校报名系统,方式如下: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栏“网上报名”——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下载准考证参加我校退役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考试;

  2.前置专业类别请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来源于《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2103/t20210319_521135.html);

  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身体素质不符合体检规定者一律不录取;

  4.住宿费:600—1700元/年(入学后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

  5.招生专业如有调整,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确认公布的为准;

  6.招生计划请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综合考查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考试,考试时间拟为2024年4月14日(周日),综合考查具体要求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考核大纲》。

  五、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10日至13日,考生自行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栏中“准考证打印”处打印准考证。

  六、志愿填报及投档

  2024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我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录取前进行,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的投档录取。

  七、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择优录取,不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

  八、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九、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