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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实施细则

2024-04-09 来源: 库课网校

  一、招生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校高职应届 毕业生(含录取后因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后退役的新生和入学后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选拔条件

  (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最后 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 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 英语和计算机能力参照合作本科院校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 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 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 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广西区选拔赛,获区 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自治区级 “优秀 毕业生” “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称号的 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 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 “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 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 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修完本 专业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 绩合格。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 2022 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选拔方式及比例

  (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各学院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 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 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 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 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 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 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的30%。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 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 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我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 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 区内应征入伍的,也 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 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 其中我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三)排名方法

  同一专业按前五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所获最高成绩的平均成 绩进行排名;各相关升本专业学生成绩排名依据对应升本高校的要求通过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并由教务处统一下发。

  (四) “专升本” 实行专业对 口选拔原则选拔的学生升入与其原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

  四、选拔程序

  ( 一)各二级学院3月19日前张榜公布教务处下发的各专业 学生成绩排名表,并负责将相关合作本科院校的选拔工作细则、录取专业、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告知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

  ( 二 )各二级学院组织经选拔拟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 职学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 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于3月31日前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确 定升本方式,于3月31日连同《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 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高等学校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 升本方式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 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 “高考考生号”暂不填, 由教 务处汇总后统一填写)Excel电子文档、纸质文本上交教务处。

  学生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签名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三)教务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 专升本”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各二级学院报来选拔名单审核 汇总后,在学校网站和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 由教务处统一整理材料按各相关合作本科院校要求报送各本科院校。

  五、录取资格所需条件及录取前要求

  (一)录取资格所需条件: 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 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前要求:所有选拔升本的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 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 民 族、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有误无法录取,否则后果自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学院要强化责任担当,保 质保量完成今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 落实人才择优选送的 具体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 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 防止弄虚作假。 凡有违 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并追究有关学院的责任。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公开实施细则、全体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排名、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名单、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等信息。

  (三)严格信息管理。各二级学院需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 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简洁、够用原则,只发布 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网站发布各类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内容时 不发布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在报送 涉及学生个人信息数据时,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五)严格把关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应按要求填报数据, 认真审核各项材料,对因信息有误造成学生无法升本的,将予以追责。

  七、工作时间安排

  3月18日前,教务处公布实施细则并公示2021级各专业学 生排名和不占指标名单,联系相关本科院校,确定升本的院校和对应专业,与合作的本科院校签署合作协议。

  3月19日 — 3月29日,各二级学院向学生公布有关本科院校 《实施细则》及录取专业、 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并完成推荐选拔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4月1日 — 4月10日,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选拔升入 本科学习学生的相关材料后对拟推荐选拔的升本学生名单在 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4月11日 — 4月15日, 学校签署推荐意见,组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登录专升本系统填报升本志愿。

  4月19日,教务处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及各合作本科院校。

  以上时间节点,均可能因本科院校计划下达时间发生变动。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相关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教务处 班媛婷(电话: 0771 — 2188639) ;路桥工程学院梁彩芬(电 话 : 0771-2859995 ) ; 汽 车 工 程 学 院 李 成( 电 话 : 0771- 5627054) ;经济管理学院钟德明(电话: 0771-2859989) ; 信息工程学院陈君婷(电话: 0771-5636556) ;土木建筑工 程学院杨青(电话: 0771-2859926) ;航海工程学院谭婧昀(电话: 0771-318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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