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蚌埠工商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符合相应的调剂条件: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录取原则:按照本章程4.2中关于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专业课成绩符合我校要求;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录取原则:符合校外生源调剂条件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则按照高职(专科)阶段学业成绩的平均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择优录取,若平均成绩仍出现相同且名次为本专业最后一名,则加试本专业专业课1(详见3.1考试科目),按所加试专业课1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若第一次调剂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具体调整和录取办法按照本章程一志愿相关细则执行。
02 合肥经济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学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对参加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缺额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专项招生计划数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各科平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专业课总分不低于60分且单科不能有零分;
e.按照以下顺序调剂录取:以考生的公共课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各科平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03 合肥城市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根据考查结果和缺额计划择优录取。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出现0分或缺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专业志愿,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分数高低为准录取:高等数学(理)/大学语文(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两门公共课分数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将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原件,择优录取。
04 安徽三联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合格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办法: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对报考专业的关注程度和学习的潜质。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服役期间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考生原报考专业为理科专业,均可调剂。
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英语、日语:考生原报考专业为文科专业,均可调剂。护理学可接受调剂专业范围:护理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可接受调剂专业范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调剂录取细则: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总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或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05 安徽外国语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缺额计划可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适当调整。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具体内容另行发布。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高职(专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日语、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酒店管理11个招生专业接受调剂专业学科门类为:文学、法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农学、理学、历史学、医学;视觉传达设计只接收调剂专业学科门类为:艺术学;
e.专业课科考试总成绩不低于4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出现零分或缺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06 皖江工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考察办法与我校组织的第一次考察办法相同。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门类相同;
e.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之和不低于100分,且不得有任何一门课程为零分。
符合校外调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看大学语文或数学、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分。
07 淮北理工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录取原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专项招生计划数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将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调剂考生录取细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08 芜湖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和方式与一志愿报考我校考查办法一致。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接受调剂范围以考生报考专业为准。
汉语言文学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新闻学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英语接受调剂专业为英语专业;财务管理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和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旅游管理类;电子商务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工商管理类,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计算机类;学前教育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教育学类;
e.调剂考生成绩要求达我院合格线,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调剂录取依据以公共课总分成绩为准,若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09 阜阳理工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
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温馨提示: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因考试时间冲突导致填报的志愿无效。
10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公共课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